BOB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87,878,7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节能业务投资服务;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利用;燃气分布式多联供能源站建设、运营;生物质和固体废弃物发电及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冷、热、电、蒸汽、工业气体等能源供应及其相关多能互补业务。固废处置;污水处理;大气治理;土壤修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M)中的“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大类(M75)中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BOB体育app
公司主要从事节能服务,以“整合技术、研究政策、服务社会”为使命,围绕综合能源供应商(用“好能源”)和综合能源服务商(“用好”能源)两大战略定位,以引领综合能源产业新生态为愿景,为客户能源使用提供诊断、设计、改造、综合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维护等一站式综合节能服务。根据客户所在行业特性、外部环境资源禀赋情况、客户自身经营特点和节能减排需求,通过整合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充分利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转变客户用能来源、用能方式,在满足客户对各类能源需求的同时,降低客户用能投资风险,提升客户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费用和碳排放,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通过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有效提升能源效率、大幅减少能源支出,是用能侧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参与者。公司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
工业节能服务,为广大工业客户提供综合节能解决方案和高效节能的用电、用冷、用热、用气等综合节能服务,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节能服务、工业高效能源站节能服务等。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分布式光伏业务的企业,目前开展的分布式光伏业务项目涉及汽车制造、家电、烟草、造船、机械重工、生物制药、食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多个行业,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东风日产、广汽本田、四川长虹、美的、可口可乐、TCL、海信等大型企业。
建筑节能服务,主要是公司向客户提供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服务和新建建筑(园区)高效的供冷、供热(水)、照明等一站式综合节能服务。近年来,公司建筑节能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在医院领域,公司已逐步形成独特的优势,为医院的用能系统改造、设备运维、数字化后勤等方面提供综合性服务,目前正在合作的有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二是在学校领域,公司已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岭南师范学院、里水双语实验学校、南海中学实验学校等多家大学、高职、中学以及小学提供节能改造服务;三是在通信领域,公司聚焦三大运营商机楼节能改造;四是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已开发青岛北站、长沙南站、南宁东站等项目。公司还提供城市照明节能服务、节能咨询技术服务及节能工程服务。
除上述节能服务外,公司还开展综合资源利用业务,主要通过农林废弃物发电、供热以及农业光伏发电,合理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提高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使用效率。其中,农光互补主要在农用地、未利用地上方搭建支架铺设光伏组件,光伏组件下兼顾农业生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一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公司”或“本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2名(董事刘静萍先生和杨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刘勇先生和陈庆前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李晓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为定期董事会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6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晓彤先生因担任公司董事长,与本议案有直接利益关系,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BOB体育app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彤先生、刘静萍先生、刘勇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近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00在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世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恒阁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1年1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发行价为1.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50,943.40元,余额为人民币1,052,455,116.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898,167.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6,185,623.72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置换以前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372,879,003.22元;2021年度使用419,775,944.69元,本年度使用163,530,675.81元,均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5,569,661.02元(包含专户内剩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BOB体育app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月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2021年1月2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月路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下设机构,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西有限公司、大连南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舞钢市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1年5月27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5,569,661.02元(包含专户内剩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一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9日和2022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2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和节余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2022年,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趋势。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注2:上表中的“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的金额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
注3:上表中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和城市照明节能服务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利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结合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与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南网能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058,858.63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305,885.86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859,748,719.95元。
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787,878,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47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55,681,818.1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根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上市未满三年,参考“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执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诉求等综合因素,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BOB体育app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合理平衡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BOB体育app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与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以下统称“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对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9,465,109.26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55%。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依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按照上述方法,2022年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2,934,567.19元。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应收账款”有关内容。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其他应收款”有关内容。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0、长期应该收款”有关内容。
公司将合同资产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每个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参照应收款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方法,2022年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60,778.15元。明细情况如下: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上述方法,2022年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2,833,808.36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3,135,955.56元。明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2、固定资产”和“13、在建工程”有关内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69,465,109.26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69,465,109.26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22,688.94元,相应减少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822,688.94元。公司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充分体现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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